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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25日中国财政部发文,关于2018年11月1日出口退税调整明细清单,本次公告如下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国家了为更进一步优化税制,完善出口退税政策,决定把部分商品增值税进行出口退税率调整。目前具体通知如下:
1、把灯具、草藤编织品、钢化安全玻璃、竹地板、塑料制品、相纸胶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%。把部分金属制品、航空器用轮胎、碳纤维、润滑剂等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%。把部分玻璃纤维、瓦砖、农产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%。本次国政部出口退税率调整见《附件:2018年11月1日出口退税调整明细清单》。
2、本次决定取消的出口退税为【豆粕】指的是产品编号为23040090、23040010的产品。另外除本通告第1、2条所述产品以外,其他全部出口货物,原出口退税率是15%的,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%;原9%调整为10%;原5%调整为6%。这里指的是除第1、2条款外所有产品。财政部表示本次通告将于2018年11月1日开始执行。
本次通告所述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证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来源: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。本文是由立量多为你编辑分享的《更新:2018年11月1日出口退税率调整明细_清单》全部内容,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立量多【出口退税专栏】,最新资讯在此更新。